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

裕民县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公示

来源: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 日期:2020-04-23 19:11:00


根据《塔城地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19〕71号)文件精神,职业培训补贴方式、补贴比例要求:参训人员通过技能鉴定、考试、考核等,合格率达到90%且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以培训后实现就业情况落实培训补贴,其中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不足80%的,给予培训职业(工种)等级标准75%的补贴;就业率达到80%以上的,给予培训等级标准100%全额培训补贴。

经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本次拟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45.4736万元,涉及4家职业培训学校,15个班次,613人次,详细情况如下:

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装缝纫工,2个班次,84人次申请补贴13.86万元。

裕民县众才技能培训学校:服装裁剪工,2个班次,99人次;西式面点师,2个班次,100人次;合计199人次申请补贴13.134万元。

塔城地区精英培训学校:保健按摩师,1个班次,48人次;美容师,1个班次,49人次;合计97人次申请补贴4.174万元。

裕民县就业培训学校:创业培训,1个班次,13人次;服装缝纫工,3个班次,111人次;专项大盘系列,3个班次,109人次;合计233人次申请补贴14.3056万元。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目录的,请及时向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6522445、6596714、6596702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4月28日

 

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