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裕民县2019年下半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2人。现对王致华等2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职)人员进行公示:
1、王致华 裕民县江格斯乡牧业寄宿制学校教师
2、先有富 裕民县自来水公司职工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情况反映,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或将信函寄送至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和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901-6522445;如需信函联系,请寄: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834800)。
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