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来源:组织部 日期:2021-08-31 11:02:55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评审会,对我县2021年上半年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2人。现对2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

1.阿扎提·沙黑,男,哈萨克族,196811月生,新疆裕民人,19865月参加工作,20047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19987月新疆大学翻译专业毕业),现任裕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2.林海,男,汉族,19734月生,山东东明人,199012月参加工作,199310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20027月新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裕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

公示时间:2021831日至202196日。

公示期内,如有情况反映,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或将信函寄送至中共裕民县委组织部。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和电话应署真实姓名。中共裕民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01-6522323,中共裕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电话:0901-6526126;如需信函联系,请寄:中共裕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政编码:834800)。

 

中共裕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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