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来源:组织部  日期:2021-06-28 18:49:13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1611日,经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裕民县2021年上半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3人。现对3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628日至202172日。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向裕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监督电话0901-65226156522445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基本情况

 

1、景慧娟,女,汉族,19791月生,新疆乌苏人,19977月参加工作,20036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2009.01新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裕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1997.07-2005.05裕民县牧业医院护士兼文秘(其间:

1997.07-1998.12新疆裕民县医院内

儿科护士);

2005.05-2007.12裕民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办公室干部;

2007.12-2009.08裕民县委组织部组织室干部;

2009.08-2010.12裕民县委组织部信息管理室主任;

2010.12-2016.03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党委委员、组织员;

2016.03-2019.03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副主任科员;

2019.03-2019.06裕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19.06-        裕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2、马达尼亚提·热马扎,男,哈萨克族,196910月生,新疆裕民人,19899月参加工作,群众,在职大专学历,现任裕民县吉也克镇寄宿制中心校专业技术岗八级。

1989.09-        裕民县吉也克镇寄宿制中心校教师。

3、巴哈加娜提·热合买提提托拉,女,哈萨克族,197512月生,新疆裕民人,19978月参加工作,群众,大专学历,现任裕民县第一小学九级职员(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

1997.08-2001.04裕民县园林处职工;

2001.04-2001.11裕民县第四小学教师;

2001.11-        裕民县第一小学教师。

 

中共裕民县委组织部       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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