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
县委书记王涛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创党的宗教工作新局面》等相关精神文件。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政要深刻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自治区、地区宗教工作会议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深化党政干部对宗教本质和宗教工作规律的认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确保宗教领域健康有序、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习俗,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确保合法宗教活动正常开展,和谐有序。要坚决把责任扛起来,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宗教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宗教工作的各方面,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用心抓好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县四套班子在家领导、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各驻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乡镇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学习。(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