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自然资公示〔2025〕5号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示如下:
基本信息:
证书编号 |
用字第654225202500003号 |
日 期 |
2025年1月21日 |
建设单位 |
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塔城地区裕民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位置 |
裕民县塔裕公路7.5公里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 |
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7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5.2平方米,新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座,建设生活垃圾分选车间、配套服务用房及其他环卫设施等 |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2.附图.pdf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