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出台)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432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7月22日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充分发挥信息对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作用。
二、制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432号)文件要求,要准确完整地列出每个住宅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要将拟公开的存量住宅用地逐宗在城区现状底图上清晰标出分布位置,方便查找。
三、主要内容
目前我县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存量住宅用地供应共1宗,均在建成区内,总用地面积0.3432公顷。
附件:1.裕民县2024年第二季度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pdf
3.裕民县2024年第二季度存量住宅用地项目位置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