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

新疆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等三处三类矿产资源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来源: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03-27 18:05:4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等三处三类矿产资源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实施方案》,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塔城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2023〕1号)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要求,确定了采矿权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其名称、住址。具体内容如下:

出让人名称: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塔城地区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

交易平台名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gzy.xjtc.gov.cn/

其他发布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裕民县人民政府网。

二、公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X              Y

1.5056118.794,27609102.621

2.5056330.912,27610485.588

3.5056180.472,27610466.733

4.5056052.888,27609108.000

矿区面积:0.1472平方千米

出让矿种:建筑用砂矿

推断资源量:57.6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5年

开采标高:+1037.0米至+990.5米

 

(二)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一区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X              Y

1. 5124943.378,28441112.180

2. 5124120.197,28442344.174

3. 5123919.413,28442299.256

4. 5124315.438,28440625.664

矿区面积:0.7640平方千米

出让矿种:建筑用砂矿

推断资源量:305.6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9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3年

开采标高:+527米至+510米

(三)阿勒腾也木勒乡杭勒砂石料厂一区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X              Y

1.5113380.138,28440991.215

2.5113491.380,28442084.402

3.5112831.731,28441969.169

矿区面积:0.3542平方千米

出让矿种:建筑用砂矿

推断资源量:169.9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5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3年

开采标高:+745米至+718.5米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塔城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次挂牌采取线上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确定

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一区、阿勒腾也木勒乡杭勒砂石料厂一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分别为66.92万元、395.77万元、217.1万元。根据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审核,确定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收益价值以66.92万元作为采矿权出让起始价;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一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收益价值以395.77万元作为采矿权出让起始价;阿勒腾也木勒乡杭勒砂石料厂一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收益价值以217.1万元作为采矿权出让起始价。

为促进竞买申请人合理竞价,避免出现申请人竞得后不及时履约情况,确定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竞买保证金130万元;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一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竞买保证金790万元;阿勒腾也木勒乡杭勒砂石料厂一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竞买保证金430万元。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编号

项目名称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2000坐标系)

面积

km2

矿种

出让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1

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

1.5056118.79,27609102.621

2.5056330.91,27610485.588

3.5056180.47,27610466.733

4.5056052.88,27609108.000

开采深度+1037.0——990.5米标高

0.1472

建筑用砂

66.92

5

2

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一区

1.5124943.37,28441112.180

2.5124120.19,28442344.174

3.5123919.41,28442299.256

4.5124315.43,28440625.664

开采深度+527—510米标高

0.7640

建筑用砂

395.77

15

3

阿勒腾也木勒乡杭勒砂石料厂一区

1.5113380.13,28440991.215

2.5113491.38,28442084.402

3.5112831.73,28441969.169

开采深度+745—718米标高

0.3542

建筑用砂

217.1

10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出让方式:线上挂牌出让

(二)报名时间:20233月27日—2023年4月24日。(自公告发布起20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根据新疆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下载中心,查看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塔城地区矿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资料。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竞买人声明;竞买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五)资格确认。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根据新疆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下载中心中“塔城地区矿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2.得人需按照《出让合同》和地区发改委《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塔地发改价〔20213号)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挂牌竞价

(一)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每次为5万元,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挂牌竞价阶段。2023年425日11∶00至5月11日11∶00。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3年5月11日11∶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

4、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5、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二)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一区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每次为15万元,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挂牌竞价阶段。2023年4月25日16∶00至5月11日16∶00。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3年5月11日16∶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有出让人确定延时竞价时间建议不要太长时间)。

4、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5、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三)阿勒腾也木勒乡杭勒砂石料厂一区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每次为10万元,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挂牌竞价阶段。2023年4月26日11∶00至5月12日11∶00。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3年5月12日11∶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有出让人确定延时竞价时间建议不要太长时间)。

4、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5、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九、成交确认

(一)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塔城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地区发改委《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塔地发改价〔20213号)规定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二)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四)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五)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裕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九)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十)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李  0901-7699882

塔城地区政资中心:于雪燕0901-6238709

地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竞 买 须 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