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政府锅炉房成立于1981年,于2003年更名为裕民县热力公司,隶属于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更名为裕民县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裕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法人为田建国,注册资金228万元,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是自收自支的形式。
公司现有长期聘用职工39人,供热建筑面积达135万平米,居民取暖面积79.65万平方米,非居民取暖面积55.35万平方米,有91MW高温热水锅1台,46MW高温热水锅一台,新增130吨一台(未完工)。集中供热热源一座及其配套设施,占地25396.2平方米。一次管网主干线敷设约8公里,全县城划分为13个换热站,现年耗电量为544.2万千瓦时,年耗煤量为5.65万吨,年耗水量为16万立方。公司以“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为服务宗旨服务全县各族人民,年总产值达2997万元,2018年新上环保设施一套(脱硫塔两座、布袋除尘两套)及配套设施,环评在线一套。
裕民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服务电话:0901-6524869,供热办公场所:裕民县巴什拜东路13号、裕民县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一、报装走线上流程审批
1.用热企业提交申请:
(1)《用户供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5)供暖及消防管线总平面图等手续。
2.勘查设计:
(1)地勘资料;
(2)规划红线图;
(3)现状地下设施交底材料,供热企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供暖方式。
二、收费标准
缴费按照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价格(塔地发改价〔2008〕70号)文件要求,裕民县供热标准为0.18元/㎡·日收费,每个采暖期在10月—次年4月,供热天数不少于165天,室温平均应达到18℃,不低于16℃的室温标准。
二、维修
外网技术人员24小时协调处理各项维修、维护和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