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裕民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裕党办[2018]8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新财预[2019]12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新疆天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自治区入库第三方机构)对住建局提升城市综合面貌改造项目、教科局教育系统消防水池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复,现按规定予以公开:
1、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升城市综合面貌改造项目,为进一步打造“小面精”的游客集散地,把裕民打造成适合休养、度假、宜居的小县城,吸引更多的游客到裕民赏花、度假、休闲、推动地区旅游业全面发展、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开启“油画塔城、丝路净土、康养天堂”的崭新篇章。2018年项目预算总投资896.412万元,实际已支付896.412万元。第三方机构最终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裕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系统消防水池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改善裕民县学校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为第二中学、第一双语幼儿园、阿乡中心校、吉镇中心校购置安装消防水池4套及消防验收手续办理等设备采购。2018年项目预算总投资200万元,实际已支付200万元。第三方机构最终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019-12-19
附件1:2018年裕民县提升城市综合面貌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附件2:2018年裕民县教育系统消防水池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