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进一步引导督促裕民县代理记账机构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营造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科学发展的经营环境,提升裕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裕民县财政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并已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中进行年度备案。现将裕民县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2家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1. 裕民县九丰财税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2. 裕民县立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裕民县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901-7699525
裕民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