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及团体: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新财购〔2020〕1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新财购〔2020〕15 号)
裕民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
来源:裕民县财政局 日期:2021-04-28 19:18:01
各预算单位及团体: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新财购〔2020〕1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新财购〔2020〕15 号)
裕民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