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居民:
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我县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租赁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裕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裕民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编)》的有关规定,经9个部门认真审核初步确定符合公租房分配家庭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7天,请全县居民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522409。分配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2018年拟分配廉租住房家庭名单.xls
裕民县2018年申请公租房拟分配人员公示名单.xls
裕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