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现决定对超标准收取的礼厅、恒温棺等费用予以退还。
一、退费时间: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8月3日(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退费事宜的视作自愿放弃)。
二、退费范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期间在第一殡仪馆办理业务,并使用礼厅及恒温棺的丧属。
三、退费方式:付款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缴费收据或发票等相关证件凭证,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退费工作。不接受远程转账操作,需前往县民政局现场办理。
四、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
五、咨询电话:0991-6524435
裕民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