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裕民县城镇派出所请休假制度问题,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裕民县公安局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要求,立即开展走访核实。
经核实,裕民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与投诉人联系,明确告知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会保障其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请假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其身体特殊原因可能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出于关心爱护和遵章守纪的考虑,要求其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并无强制其辞职的意思表示。电话联系群众表示满意。
(裕民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