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0月13日,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了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让广大消费者也享有“后悔权”。
在商超、购物街区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积极鼓励、广泛发动线下零售企业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指导承诺企业应当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7天无理由退货活动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只有网民才能享受到的线上“后悔权”向线下拓展,让居民实现了消费体验新升级。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制定的《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0家零售企业施行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杜琴 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