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裕民县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发放仪式和验收工作在生态园举行,政府副县长秦清涛同志、环保局、政府采购办、江格斯乡、新地乡领导及受益村队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参加了此次发放仪式和现场验收工作。
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情况,为村队购置环卫垃圾转用车3辆、铲车3辆, 共计125万元。根据采购标准和验收程序,环保局工作人员与财政局人员联合对该项目进行了初验,经初验合格后环卫设备被发放到新地乡木呼尔一村、木呼尔二村、团结东村、江格斯南村、铁日斯布拉克村。同时,厂家技术人员现场对设备进行了操作和演示。
在发放仪式现场政府副县长秦清涛强调,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结合开展全县农村环境三年综合整治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绿色环保理念植入各乡村,是“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的推动者。此次购买的垃圾转运车、铲车就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村民,让他们能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享受生活。各乡(镇)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运维管理工作,使农村环境整治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今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年,大家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对垃圾清运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转好、管理好这些设备,按照“户清扫、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的管理模式,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使项目发挥最大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彻底解决垃圾污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