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11200000005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医疗保障局 |
| 生效日期: | 2026-01-12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裕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裕民县2家定点零售药店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规定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按照《塔城地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要求,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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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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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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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裕民县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张 雷 | 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32号 |
2 | 裕民县玖顺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刘龙文 | 裕民县红花国际步行街门面房102、103室 |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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