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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6011200000005 发布机构: 裕民县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6-01-1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医疗卫生

裕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 裕民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2:5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裕民县2家定点零售药店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规定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按照《塔城地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要求,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机构名称

 

 

法人

 

 

地址

 

 

1

裕民县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张 雷

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32号

2

裕民县玖顺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刘龙文

裕民县红花国际步行街门面房102、103室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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