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11250000007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25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裕民县80岁高龄津贴政策指南
(一)高龄津贴申请条件:具有裕民县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75元/月/人;90-99周岁:150元/月/人 ;100周岁以上:280元/月/人。
(三)流程:高龄津贴实施“免审即享”政策
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流程:将“坚持个人申请和主动服务相结合原则”调整优化为“主动发放、免申即享”,老年人到龄当月直接享受高龄津贴。村(社区)根据高龄系统提前推送的数据信息,对辖区内高龄老年人生存状态等信息进行核实后提交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高龄系统内复核无误后生成拟发放名单提交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在高龄系统内审核发放人数、发放金额等信息后,通过高龄系统将汇总后的拟发放名单直接推送至财政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由县(市、区)财政局审核后发放。
裕民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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