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33000000059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水利局 |
| 生效日期: | 2026-03-30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利水惠民 |
《裕民县哈拉布拉河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公告
根据水利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423-2021)标准,《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工作要求,统筹河道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保护,维护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我局组织编制了《裕民县哈拉布拉河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经塔城地区水利局审查同意,裕民县人民政府批复,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采砂规划》河道为哈拉布拉河,规划全长65.738公里,规划期开采砂石总量为106.28 万m3。
二、规划期限
2026年—2030年。
三、采砂分区规划
(一)可采区
本次《采砂规划》范围内共规划了1个可采河段,可采区全长3.15km,占规划河长4.79%;
(二)禁采区及禁采期
本次规划范围内共规划了3个禁采区河段,禁采河段全长60.618km,占规划河长92.21%,禁采期为每年12月至次年5月,除此以外,当河道水位达到沿线设防水位时,临时禁采;
(三)保留区
本次规划范围内共规划了1个保留区河段,保留河段全长1.97km,占规划河长3%。
裕民县水利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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