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313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13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裕民县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政策公告
裕民县贯彻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裕民县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下达2026年地区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并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塔地残字[2026]7号)
二、补助对象
对象范围为裕民县户籍持证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具体范围如下:
1.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2.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经认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4.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三、对象条件
残疾评定补贴应发给当年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本人。如果当年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对象扩展到上一年度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且未发放补贴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四、补助标准
计划为15名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五、发放方式
裕民县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
1.裕民县残疾人联合会(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副理事长):尚晓玄,联系电话:0901-6524135
业务经办人:袁桃,联系电话:0901-6524054
附件:
2026年度拟领取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裕民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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