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71400000015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生效日期: | 2026-07-14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供水领域 |
裕民县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及安全提示
一、安全要点
1.进入生产区规范穿戴防护装备(工作服、工作鞋等),严禁吸烟、嬉戏。
2.设备标识清晰,安全警示标志完好,关键操作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设备运行时严禁违规操作,检修前必须断电并挂 “禁止合闸”牌。
4.进入受限空间(沉淀池、滤池等)需通风检测,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定期监测原水、出厂水水质,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并上报。
二、主要供水设施安全提示(设置警示标语)
1.设备操作区:“注意高压”“当心触电”
2.受限空间入口:“进入需检测通风”“必须有人监护”
3.通道及危险区:“安全通道”“当心滑倒”
三、化验室安全提示
1.化学品管理: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品分开),剧毒试剂双人双锁,标签清晰,严禁混用容器。
2.仪器操作:精密仪器按规程使用,高温、高压设备(烘箱、灭菌锅)严禁超温超压,离人时设报警。
3.应急处理:酸碱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挥发性试剂在通风橱操作,配备灭火、急救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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