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6032600000097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裕民县分局 |
| 生效日期: | 2026-03-26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治政府建设 |
裕民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地区生态环境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生态环境分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教育,全县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增强。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5年以来,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0场次。
(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措施、为县域内的重大项目环评手续,积极与地区局沟通协调,出具现场核查意见。2025年以来,出具现场核查意见7个。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依托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了环境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裕民县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检查企业83家次。二是按照“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行为、加强事后公开”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行决定、“双随机”抽查情况及结果,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我局已有1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确保持证执法。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自治区、地区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立案、处罚、集体审议、结案全程参与,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对日常守法记录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进行管理,充分利用污染源监控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创新执法手段。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新环执法发〔2024〕100号),审慎采取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依托在线监控系统、固废管理系统、排污许可平台、环评信息平台和信访举报管理平台开展执法工作。
(五)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信访协调处置工作力度,畅通“12345”“12369”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接访群众诉求,按时高效处理投诉问题,2025年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件8件,办结率100%;
(六)开展环保普法活动,扩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范围。组织开展了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的活动,进一步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我局组织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和排污许可证申报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培训,对企业开展常见环境违法行为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全局党员干部每月学法。充分利用“6.5”环境日、节能宣传日、12.4等重大节日设置宣传咨询台8次,共发放各宣传资料近500余份、宣传袋100个。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是环境执法的广度仍有待提升。由于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不足,难以真正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繁重,专业性较强,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要求逐渐提升,需要针对一规划两纲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政策、制度及法律规定能得到较好地领会贯通。
三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有待加强。目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日益呈现高压态势,对执法效率和执法时限要求更加紧迫,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基层执法队伍人员能力和水平急需提高,导致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不够主动。
四、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能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人员培训,定期邀请专家对生态环境领域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集中授课、讲座培训,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裕民县分局
(裕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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