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0918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18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关于印发《裕民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裕安防减救委〔2025〕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安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相关部署和地委、行署工作要求,针对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监管职责及任务分工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关口前移,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规律特点,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把我县各行业领域各单位突出风险查出来,把防范控制的底线划出来,把有力管用的措施落下来,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全面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压减一般事故,积极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坚决避免发生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部分企业可能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的现象,加之极端天气事件趋多趋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耦合,发生事故灾害的风险增大。一要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针对岁末年初赶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车辆“多拉快跑”、极端天气趋多趋强等风险,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合理划分风险点、辨识危险源、确定风险特性。对各类风险隐患引发事故灾害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划分风险等级,并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理,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部位进行重点管控,确保各类风险隐患部位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二要严格实施公示警告。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确保风险涉及人员准确掌握各类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对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设备、场所岗位及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注明风险内容、级别、危害和应对措施并及时更新完善,确保进入公示警告区域人员知风险、会应急、保安全。三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聚焦城市生命线工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加强对各类风险因素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监测信息的分析研判能力,准确判断风险的性质、规模和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一体实施。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学好用好宣传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落地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非煤矿山方面要强力推进防范遏制非煤矿山安全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硬措施得到硬落实,紧盯保供任务重、安全风险高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整合技改期间偷采、拆除破坏监控设施设备等故意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对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持续查找短板漏洞,对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在影响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要规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实施,严厉打击以地质灾害治理等名义实施露天采矿、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排查,严厉打击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超范围运输、超限额储存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持续压实全链条、全流程安全管控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入开展运输工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整治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易起雾路段、时段以及易结冰路段的巡逻管控,强化交通疏导;要严管“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强超强会、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来裕务工人员出疆返乡潮,全链条开展道路交通服务保障工作,压紧压实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摸底调研开始,至驶离出塔出疆,全程做好务工人员返乡服务保障。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选派合规企业、性能良好车辆、技术过硬驾驶员承担运输任务,选择安全防护设施较为完善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通行,有组织、分批次开展接力护送,为务工人员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温暖和谐的返乡氛围。(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民爆物品方面要动态掌握矿山民爆物品使用情况,研判分析用量变化,针对性加强监管措施;要督促民爆运输车辆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经停,严禁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停留,运送、押运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地区,严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爆物品;要紧盯库房、现场混装作业等重点场所和环节,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县公安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方面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落实停工期间,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到位,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工地造成伤害;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用电设备;针对施工现场留守人员要加强用电、用火教育管理,摸清工地留守人员采暖设施情况,坚决杜绝采用“人炉一室”、“电热毯”等采暖方式,鼓励采取电采暖、热水锅炉等取暖方式;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依法查处建筑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工贸方面要突出工贸企业未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协议存在免责条款,粉尘涉爆企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有限空间未辨识、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未落实作业审批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有限空间监护人员等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裕民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关于整合裕民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和《裕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实际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三)强化公共安全领域安全防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多,特别是发生燃气爆炸、电动自行车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严重冲击社会安全底线,冲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必须严密防范、坚决遏制。要紧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三管三必须”责任,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燃气方面要聚焦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户全面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居民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地下管线施工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深入整治野蛮施工和“三违”行为;要建立完善管道巡查检测、设备维修保障体系,全面收集管道设施的关键信息,加大日常巡查检测以及预防性维修力度,加大管线设备运行状况在线诊断;要对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全流程实行闭环管理,对钢瓶实现全寿命周期可追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动火作业方面要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要严查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未持证上岗、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以及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风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电动自行车方面要按照《关于印发〈裕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细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加大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风险隐患整治。要加快清除存量劣质电池,严把生产销售质量监督关,严防劣质产品流入市场;要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坚持线索、事故、利益倒查源头,持续加大检查打击力度;要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公共门厅”“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力度。(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新能源汽车方面要强化充电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规划建设管控和日常运营维护管理,提高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保温材料方面要聚焦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应用领域,提升建筑保温材料生产流通、质量评价、建设安装、修缮改造、使用维护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重点场所方面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和农牧区露天堆垛、棚户区、居民住宅区、兵地结合部、城乡结合部等低设防区域,加快推进畅通“生命通道”,持续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损坏等重点问题,全面落实《塔城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校园安全方面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及学校等单位沟通协作,深入排查学校门口人员聚集问题,联合学校利用人行道等区域,规范划定家长等候区,坚决杜绝人群在机动车道或进出机动车的门口停留聚集。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交通、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宣传培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公共场所周边道路方面要结合学校、体育场馆、景区景点周边路网条件和区位特点,采取限时单行畅通路网循环、限时禁行缓解人车交织、加强安全保障、精细优化提升通行能力等措施综合治理,全力改善公共场所周边交通条件,保障安全通行秩序环境。(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文化旅游方面要强化A级旅游景区(景点)、滑雪场、星级酒店、等级旅游民宿、文博场馆、文物建筑、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和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加大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强化现场管控,落实各类安全措施。(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群众性活动方面要从严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申办材料,严密排查大型活动风险隐患,紧盯主办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会同消防、住建等部门提前开展活动场所实地踏勘检查,督促配足配齐安保力量和设备,逐项落实安全检查、票证查验、秩序维护等相关措施,及时依法查处各类滋事扰序行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对群众自发聚集庆祝活动,提前进行深入摸排统计,督促组织者和场地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县公安局牵头,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加强燃煤取暖建筑工地、企业员工宿舍、自建房、城乡和农村居民住户等重点部位巡检,宣传普及取暖安全常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新能源方面要扎实推进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治理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安全风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风险。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建立分类分级灾害隐患台账,逐一明确风险隐患防控责任分工,实现隐患风险动态分析和清单式管控,推动分批分级有序安全地开展灾害隐患治理工作。寒潮、暴风雪灾害方面要组织开展暴雪、风吹雪、雪崩易发的城乡交通线路隐患排查,做好因道路积雪结冰、能见度低造成的车辆大面积拥堵、大面积停运和大规模旅客滞留等防范应对准备。加强大跨度框架结构建筑物安全防范,对各类简易棚屋、集贸市场、加油站、生产工棚、体育场馆、停车场等钢构架构筑建筑物进行分类巡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进行避险转移,开展应急处置。做好农业、畜牧业防寒防冻工作,督促企业农户开展种植大棚、养殖棚舍等隐患排查和饲草料储备,科学组织牧民转场,确保人员安全。加大旅游景点、滑雪场安全检查力度,强化景区道路、电力、通讯抢通恢复能力。强化受降雪影响地区矿山、危化、工贸等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因低温降雪影响安全的坚决组织关停。要加强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管控措施,强化雪崩易发区域巡逻及除雪作业人员、车辆安全防护,加大山区道路高边坡积雪安全监测和风险提示力度,禁止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情况下冒险作业。(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国网裕民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地震灾害方面要全面排查学校、医院、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水库、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供电、供气、供水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危险化学品、矿山、油气管线、旅游景区等地震灾害和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工程防护、拆除等措施实施整治,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撤离人员或者预置抢险队伍和设备。加强农村地区生产辅助用房、自建房等使用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人员在不安全的房屋居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国网裕民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地质灾害方面要重点关注中高山因发生冻融、冻胀作用引发崩塌、滑坡风险,围绕山区公路、铁路沿线以及矿山、滑雪场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森林和草原火灾方面要以库鲁斯台草原、塔斯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严密排查整治林区生产生活、输配电线路等方面火灾隐患。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理手段,加大进山入林人员检查力度。加强对林牧区公路、电网、电站及各类在建工地防火监督检查,抓实农事、祭祀、施工等用火管理。(县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国网裕民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五)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精准有序推进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救助标准,科学分配救助款物,确保因灾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要关注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需求,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切实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及时解决好受灾群众实际困难。实时调度了解重大灾害情况,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报送灾情,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加大应急物资前置储备,确保关键时刻第一时间调运出库。(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六)稳妥做好事故灾害应对处置和舆情应对。要加强值班值守,元旦、春节、自治区两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配齐值班值守人员,严格落实24 小时在岗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落实重特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各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把“以防万一”的工作做扎实,把常态化工作夯实筑牢,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深刻吸取乌鲁木齐市“11·24”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应对协调机制,提高重大风险研判能力,要坚持事件处置与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提前梳理涉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舆情风险点及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充分用好我县主流媒体资源和广大新媒体平台及网评员队伍,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避免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演变为政治和社会稳定风险。(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裕民县供电公司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工作任务、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专项督导检查阶段(元旦前至春节后)。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本乡镇明察暗访,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综合督导检查阶段(春节后至3月底)。在全国两会和自治区两会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结合2025年度本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若干综合检查组适时对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落实落细职责分工,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条块结合部门协同,强化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问题联治,形成工作合力。
(二)综合施策,强化安全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应对有方,对排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有效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等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动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服务保障和信访维稳工作。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主动靠前服务,将精准、规范执法检查与服务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要畅通和规范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渠道,鼓励并发动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切实保障群众诉求得到妥善回应与处理。通过综合施策,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因小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重大事件。
(四)重点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存在突出问题隐患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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