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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60326000000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2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关于对180天承诺期内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的公告

来源: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7:3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经核查,截至2026年3月26日,裕民县辖区内有1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运营(详细附件)。

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现注销1家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上述企业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裕民县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局业务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超180天承诺期未投入车辆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明细.xls


 

                                   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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