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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5090900000101 发布机构: 裕民县文旅局
生效日期: 2025-09-0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裕民县文物所职责(2025年)

来源:裕民县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裕民县文物所博物馆)

 

裕民县文物所隶属于裕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名(管理岗位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文物、博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地上、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3.负责开展大型基建工程文物压覆调查。

4.负责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申报。

5.负责对全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6.负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权限内文物藏品借展交流。

7.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

8.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

9.按有关规定对馆藏文物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10.完成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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