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2026年第三季度农产品安全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农办质函〔2023〕526号)文件精神,裕民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治区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风险进行评估,对农产品区域、生产主体、品种(种植业、畜禽)风险实行分级动态监督管理;现就我县2026年第三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
2026年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表.xlsx第三季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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