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塔城地区政府网

裕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 1
  • 2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拜拜,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11: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因权利人田福宝名下宅基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提交的申请资料有误,导致登记事项记载不实、证书填制错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本机构拟依职权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现予以公告。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 利类 型

规 划用 途

不动产

坐落

1

田福宝

新(2020)裕民县不动产权第0031012号

宅基地使用 权

农村宅基地

裕民县江格斯乡江格斯北村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裕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901-7699955



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