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财非税〔2016〕28号)规定,裕民县残联于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申报并审核20个单位,共安置24名残疾人就业。现将2024年度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公示如下(附件后附),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
举报电话:0901-6528383
裕民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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