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裕民县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内容勘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19:19:5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经我单位核查,现将2024年11月25日印发《关于印发〈裕民县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裕政办发〔2024〕28号)文件,“二、重点任务”中的“(四)项目申报与评审流程”中的“9.项目申报”条目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容删去。 除上述勘误外,原文件其他内容及效力不变。 特此公告。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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