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090900000094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文旅局 |
生效日期: | 2025-09-09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共文化服务 |
裕民县A级旅游景区内自治区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情况
裕民县景区内现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具体如下:
一、阿克乔克草原风景区(1处自治区级、4处县级)
1.巴尔达库尔岩画:江格斯乡江格斯南村西南15千米。
第五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新政办发〔2003〕10号)
2.阿克乔克墓群: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东12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3.巴达木德墓群:江格斯乡吉兰德村东南9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4.札勒帕克塔勒石人墓:江格斯乡吉兰德村东南6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5.札勒帕克塔勒墓群:江格斯乡乡吉兰德村东南6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二、吐尔加辽草原草原风景区(2处县级)
1.吉兰德墓群:江格斯乡喀拉克米尔村东南8.1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2.吐尔加辽墓群:江格斯乡喀拉克米尔村东南5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三、巴尔鲁克风景区(2处县级)
1.新地乡森塔斯墓群:裕民县新地乡前进村南23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2.库尔赛石堆墓群:裕民县新地乡前进村南18千米。
裕民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裕政批〔200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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