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0521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裕政纪要字〔2025〕13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会议信息 |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裕政纪要字〔2025〕13号
(2025年5月20日)
5月20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古丽巴尔青主持召开政府2025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节选)》,研究有关议题,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裕民县铁热克特乌增铁矿矿山配套附属设施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塔城地区裕民县铁热克特乌增铁矿矿山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审核项目用地申请,确保用地符合规划要求、节约集约利用,防止多占少用、浪费土地资源。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监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研究了裕民县新地乡-吉也克镇道路改建工程(一期)建设用地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裕民县新地乡-吉也克镇道路改建工程(一期)建设用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参加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战涛,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翟冰,政府副县长陈新涛、张海滨、冯如朋。
列席人员:司法局张海良、审计局李卫江、自然资源局王雪莲、纪委监委常继琮、法律顾问于景潮。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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