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室
科室领导 | 哈拉哈提·海拉提 |
联系电话 | 0901-6722307 |
分管工作 | 指导督促乡镇(场)市场监管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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