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科室领导 | 詹文明 |
联系电话 | 0901-6722313 |
分管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大队完成一般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管单位违规行为当场处罚;组织辖区内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开展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领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协调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监管企业有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并按要求报送信息材料和建立相关单位诚信档案;负责对镇协管员的管理与考核;督促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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