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08-21 12:16: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科室领导 刘喜平 联系电话 0901-6596710 分管工作 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综合管理劳动保障争议仲裁的政策、制度,负责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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