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科室领导 | 宫德立 |
联系电话 | 0901-7610556 |
分管工作 | 1.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办法,以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名义,集中统一行使执法权,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行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 2.依法履行种子、农药、肥料、地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 3.依法履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畜牧养殖业投入品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 4.依法履行对农产品(含果疏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以及畜禽屠宰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 5.依法履行动植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以及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 6.依法履行对渔业资源保护和水生动植物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活动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 7.依法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 8.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做好野生动直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新品种侵权案件的查办。 9.负责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组织查处辖区内一般违法案件,负责重大案件的协调办和案情上报。 10.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加强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做好农业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11.承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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