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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5022800000031 发布机构: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生效日期: 2025-02-2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聚焦农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突出问题有效整治:针对当前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制假售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屠宰、耕地保护、农机安全、渔政管理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2.市场秩序规范有序: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和农产品生产销售行为,净化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增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4.执法能力得到锻炼:在专项活动中锤炼执法队伍,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应急处置和协作配合的能力水平,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裕民县农业农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宫德立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扎提 裕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刘秀英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对山别克·斯亚孜别克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帕提霍拉·热合买提托拉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张庆军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哈德力·马合苏提汗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级管理岗干部

胡力新·阿达力汗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级执法员

夏特克·金衣斯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级执法员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办、农机执法科室、农资执法科室、农产品综合执法科室,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执法科室应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重点任务与内容

本次专项活动聚焦以下重点领域和环节:

(一)       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种子: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农药、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行为。

兽药:严查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违禁药物、人用药用于动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

肥料与饲料: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蛋奶等重点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藏、运输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行为。

(三)动植物检疫执法:严格检查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打击逃避检疫、调运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植物及产品的行为。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四)耕地保护与农业资源环境执法:查处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检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运行情况,打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证照检查,查处无证驾驶、操作与准驾机型不符、酒后驾驶等行为。检查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安全设施不全等行为。

(六)渔政执法:在禁渔区、禁渔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查处使用禁用渔具、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专项活动为期(9个月),从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前期宣传和线索摸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执法科室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抽检、案件查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协调。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专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成效与不足,分析问题成因,研究长效机制。整理归档案卷,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线索摸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视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的线索;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加强部门间线索通报和信息共享。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四)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大队内部各执法科室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五)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宣传专项活动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件,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发挥警示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

(六)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统筹调配执法力量,保障专项活动所需人员到位。

(二)经费保障:确保执法办案、抽样检测、宣传培训等所需经费。

(三)装备保障:检查维护执法车辆、记录仪、快速检测设备等,确保执法工具正常使用。

(四)机制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活动高效运行。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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