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裕民县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裕民县信息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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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7 18:41:58 浏览次数:361
单位全称:裕民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裕民县塔斯特东路16号
办公电话:0901-6522159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
建议。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配合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受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工作。
(九)协调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
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张海良(党组书记、副局长),电话:0901-6522159;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包联新地司法所、江格斯司法所。
2.杨明(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电话:0901-6598824 ;分管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代管维护稳定、基层司法所建设、保密、信访、财务、项目、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人事人才、档案、精神文明、“访惠聚”、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宗统战、反邪教、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分管普法办;联系指导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管财务室、办公室、政工室。包联城镇司法所、阿勒腾也木勒司法所。
3.戴玉冬(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电话:0901-6527032; 分管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应诉、法治审核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办、行政执法监督室具体工作,分管行政复议室。包联哈拉布拉司法所。
4.王翔(二级主任科员),电话:0901-6527319;分管群服、司法“两类人员”管理、地监联动、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群服办具体工作,分管“两类人员”管理办公室,包联吉也克司法所。
1.局办公室 陈胜(0901-6522159)
2.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杨明(0901-6598824)
3.行政复议室 史秋伟(0901-6522524)
4.行政执法监督室 戴玉冬(0901-6527032)
5.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室 刘子前(0901-6527319)
6.普法依法治理办 廖红玲(0901-6598824)
7.城镇司法所 阿力玛·托列吾江(0901-7661617)
8.哈拉布拉司法所 努尔汗·沙依了(0901-6526148)
9.江格斯司法所 孟凡华(0901-6733148)
10.吉也克司法所 刘金鑫(0901- 6522159)
11.新地司法所 夏尔巴提·多依兰(0901-6723348)
12.阿勒腾也木勒司法所 加沙尔·尼亚孜别克(0901-659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