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裕民县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裕民县信息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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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11:34:49 浏览次数:1893
裕民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明 电话:0901-6598824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答现场法律咨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指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解答相关咨询,受理和办理公证,协助获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
三、指引人民调解服务,解答相关咨询,依托进驻实体平台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
四、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五、指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解答相关咨询;
六、指引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解答相关咨询;
七、受理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投诉;
八、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复议室
负责人:史秋伟 电话:0901-6522524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和转送申请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室
负责人:戴玉冬 电话:0901-6522159
一、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监督县辖区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规范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
五、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六、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室
负责人:刘子前 电话:0901-6527319
一、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
二、管理、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培植、发现和推广典型;
三、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咨询来信来访和请示等;
六、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办
负责人:陈亮 电话:0901-6522159
一、制订全县法治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四、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五、指导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六、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