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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7 10:20:53 浏览次数:77637
裕政办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裕民县实施就业培训“七个一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抄送:政府县长、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
裕民县实施就业培训“七个一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力推动就业培训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实施就业培训“七个一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塔行办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制造强国建设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推动裕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技能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技能强国战略,努力打造一支服务产业发展永不走的工人队伍目标,从2021年开始至2025年,每年培训1200人次城乡劳动力,大力实施“七个一工程”培训项目,即:每年重点围绕建筑行业培训130人次;乡村振兴产业培训350人次;交通运输行业培训120人次;康养产业培训180人次;文化旅游业培训210人次;安保行业培训90人次;马兰花计划培训120人次。5年培训6000人次技能人才。
三、培训对象
企业职工、城乡转移就业劳动者、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和贫困劳动力等群体。
四、资金来源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行业部门培训资金以及国家、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调整明确的其他职业培训专项资金。
五、培训机构及师资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9〕44号)精神,依托地区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以实现就业为导向,开展职业(工种)培训,可以采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一体”“联合办学”等方式解决培训师资短缺和不足问题。鼓励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科学分解任务,压实培训主体责任。一要压实就业培训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用工需求,根据实际及时将年度就业培训任务指标分解到村(队)、社区,村(队)、社区根据每户现状,再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指标分解到乡、到村、到户、到人。二要严格培训组织,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做好参训人员的动员组织,必要时由所在乡镇党组织选派干部跟班管理。三要采取“送培下乡”“送教到村”等方式,抓好偏远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解决好偏远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掌握技能难、转移就业难等问题,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访惠聚”办公室,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精准摸排,做到供需平衡。一要摸清城乡未就业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底数,做到家庭状况清、生产资料清、个人特长清、就业意愿清、培训需求清。二要摸清企业和市场用工需求,做到投资项目清、经营状况清、用工需求清、就业岗位清、技能标准清。三要摸清培训机构状况,做到技工学校清、社会化培训机构清、企业培训机构清、公共实训基地清、工匠能人清。四要摸清培训能力水平,做到师资力量清、培训条件清、培训工种清、培训规模清、培训水平清。各乡镇需将精准摸排情况及时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社局),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及时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精准技能培训,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访惠聚”办公室,扶贫办、商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自然资源局、教科局、财政局、发改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广旅局、团委、总工会、妇联、科协、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管理,提高就业培训质量。一要按照“培训谁、谁培训、怎么培训”的工作思路,结合企业和市场用工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做到培训对象精准、培训内容精准、培训方式精准、就业方向精准。二要严格过程管理,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计划要严格审查,对培训过程要全程监管,对培训流程要跟踪把关,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必须将所有培训人员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三要严格效果评估,各行业部门及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根据审核确定的培训人员信息,及时组织开展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和考试考核,发放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专项能力证、培训合格证和行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证,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确保实现培训一人、合格一人、就业一人、补贴一人。四要加大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监管机制,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及时向社会公示享受政策的单位、补贴金额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牵头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分类实施,壮大产业工人队伍。
1.加大建筑行业培训力度。紧盯建筑领域急需紧缺技术工人和建筑企业“用工荒”短板和不足,科学组织技工学校和建筑企业主动作为,采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一体”和联合办学等模式,加大建筑领域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架子工、模板工、管工、防水工、管道工、焊工、建筑电工、石工、混凝土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输送机操作工、索道运输机械操作工、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保洁员等职业(工种)培训力度,重点突出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架子工、模板工、管工、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等急需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好培训人员系统录入、证书发放等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化解建筑领域“用工荒”“招工难”的就业结构性矛盾。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教科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乡村振兴培训力度。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购销员、农机驾驶操作员、农机服务经纪人、园林绿化工、种子(苗)繁育员、农艺工、园艺工、家禽(畜)繁殖员、家禽(畜)饲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棉花加工工、农机修理工等职业(工种)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纺织服装企业密集用工需求,依托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加大纺织企业职工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聚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切实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和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牧民和贫困劳动力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畜牧兽医局、自然资源局、商工信局、住建局、教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大康养计划培训力度。全面贯彻国家“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满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对健康生活方式的需求,解决好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二胎”全面放开等多重因素影响和4050城乡妇女群众择业难就业难现状和瓶颈,依托各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实施载体,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健调理师、保健按摩师、育婴员、保育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提升康养服务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卫健委、工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大文化旅游业培训力度。聚焦“爱情花海、浪漫之都”旅游发展定位,认真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以旅游促稳定就业。重点加大导游员、讲解员、旅游团队领队、旅游咨询员、电子商务师、采购员、营销员、商品营业员、收银员、其他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旅店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营养配餐员、茶艺师、中(西)式烹调师、中(西)式面点师(新疆馕师)、其他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休闲农业服务员、生活垃圾清运工、生活垃圾处理工等职业(工种)培训力度,提升整体旅游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技能支撑,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旅游+”,深挖旅游业发展新动能,助推康养旅游发展,打造旅游休闲之都。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文体广旅局、发改委、商工信局、财政局、教科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供销社、扶贫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大交通运输业培训力度。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重点加大道路客运(货运)汽车驾驶员、道路客运(货运)服务员、邮件分拣工、邮政投递员、快递员、快件处理员、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等职业(工种)培训力度,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能力,解决好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互联互通物流服务网络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扶贫办、财政局、教科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大安保行业培训力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弘扬“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组织符合培训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积极开展保安员、安检员、护林员、安全员等职业(工种)培训,激励各族群众扎根边疆、守卫边疆、奉献边疆。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教科局、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大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力度。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全面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倍增效应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教科局、扶贫办、发改委、商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落实补贴,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一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各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最高不超过400元/人、创业培训1250元/人、国家通用语言培训15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按18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有组织转移就业的,按照每人每天50元培训费、15元伙食费予以补助,每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企业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束按照新的政策标准执行)期间按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不超过每人4000元、5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束按照新的政策标准执行)期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二要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最高不超过160元/职业(工种)、专项能力考核鉴定最高不超过40元/职业(工种)的标准给予鉴定补贴。
牵头部门:人社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教科局、住建局、扶贫办、总工会、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动劳动者素质提升和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重要抓手,围绕高质量就业,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全面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精准供给,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履行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班推进。二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领导责任,严密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就业培训“七个一工程”。三是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2020—2021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举措,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社局)。四是各级“访惠聚”办公室、驻村工作队要把加强职业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作为“访惠聚”驻村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伍优势和组织优势,全力协助、配合基层组织和行业部门抓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增收、致富脱贫。五是建筑行业培训由住建部门牵头抓总,住建部门将职业培训任务分解到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培训任务数将预算指标下达到住建部门,并根据人社、住建部门审核结果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抓人员组织、抓人员培训、抓资金落实、抓实现就业等,形成“四抓四统一”培训工作机制;人社和财政部门负责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培训质量抽查、资金使用监管,切实解决各建筑企业“用工荒”“招工难”等问题,培育发展壮大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电视、广播、抖音、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平台,加大对职业培训、转移就业、支持创业等方面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基层组织、广大城乡劳动者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要树立“劳动光荣、就业光荣、脱贫光荣”的理念,强化“政府不养懒汉”的思想意识,特别是要转变贫困劳动力和少数民族妇女的就业观念,引导走出家门、走上岗位、增收致富。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城乡劳动者和贫困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创业、增收致富脱贫的典型实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企业和用工单位的劳动监察,维护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加大培训投入。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参与、部门监督的原则,在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基础上,财政部门统筹就业补助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各行业系统培训资金,重点加大城乡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培训师资薪酬,针对建筑领域急需紧缺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聘请社会化培训师资方面,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格补贴审核,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发挥作用。
(五)落实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紧盯工作任务,深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推进落实。利用好今冬明春有利时机,统筹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资源,将城乡劳动者“冬闲”变为“冬忙”,重点加大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挂图作战,扎实推进。各乡镇要及时掌握就业培训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和每年11月15前向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社局)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周调度、月小结、季考评、年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抓好跟进落实,做到职业培训、转移就业与中心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推进。每年11—12月,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挂钩。
联系人:张**,电话:18899465800
附件3:裕民县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摸底调查表.xlsx
附件4:裕民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摸底调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