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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政办发〔2020〕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裕民县加快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抄送:政府县长、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印发
裕民县加快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
工作方案
根据塔城地区工信局《关于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先停后淘汰的要求,依法依规督促、推进裕民县砖瓦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工信部《淘落后产能2019-2020年工作要点》(工信厅产业函[2019]75号)、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加快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0]2号)文件精神,在前期对砖瓦行业落后产能排查的基础上,确保不符合条件的3家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如期淘汰。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协调,联合各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裕民县加快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志利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晓军 商工信局局长
徐冉元 市监局局长
王延江 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志国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王 华 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张海江 住建局局长
陶致强 水利局局长
乔勇军 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庆 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 杰 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海英 江格斯乡乡长
叶尔波力 新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冉元、王延江、杨志国、王华、张海江、刘明海、陶致强同志兼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主要目标
在前期摸排清查关停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彻底清理,通过各单位协同综合整治,全面取缔违反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瓦企业,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属于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
四、职责分工
商工信局:负责对照国家产业政策,通知企业依法依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停工作,2021年3月完成相关设备拆除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砖瓦企业环评、排污审批手续,依法查处非法排放、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的粘土砖瓦生产企业,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砖瓦企业用地合法性。依法查处砖瓦生产企业非法采矿取土烧砖,禁止将耕地用于砖瓦厂生产用地,停办新建粘土砖厂建设用地使用和采矿权审批手续,依法取缔无合法手续的砖瓦厂。
应急管理局:负责砖瓦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砖瓦企业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市监局:负责抓好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工商登记和年检工作,依法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粘土砖瓦企业,吊销列入关停和淘汰范围的其他企业营业执照。
公安局:负责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处,处理好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抗法行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住建局:要着力抓好查处建设工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并禁止被淘汰企业产品流入或进入建筑市场,对企业产品实行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手续,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做出评价,对城区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不予以验收。
消防大队:负责对砖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供电公司:负责对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审批制停止生产供电措施。
水利局:负责对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停止生产供水措施。
新地乡:积极配合县各部门开展工作,坚持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配合和监管,按照拆除砖机、砖窑、烟囱的要求督促企业推进工作,并做好窑基地、堆坯场等用地的复垦或修复工作。
江格斯乡: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坚持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配合和监管,按照拆除砖机、砖窑、烟囱的要求督促企业推进工作,并做好窑基地、堆坯场等用地的复垦或修复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精心安排部署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推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措施的真正落实。要强化对合法合规砖瓦生产企业的长效监管和服务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进砖瓦生产企业健康发展。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瓦企业要在规定期限内坚决取缔。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对淘汰关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裕民县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已关闭砖瓦厂跟踪监管,防止反弹,巩固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裕民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会议、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与相关企业和职工的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