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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c000-0001-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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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1-01-26 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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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关于印发《裕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裕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裕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10:05:04   浏览次数:61340   

 

裕政办发〔2020〕27号

 

哈拉布拉镇,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体广旅局、供电、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有关单位:

《裕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抄送:政府县长、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印发  


 

裕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裕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推进城市更新,科学规划,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解决县城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完善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2020年,重点改造2000年以前建设的18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5.8万平方米,改造家庭642户。

三、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共建共享”理念,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区实施、居民自治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住建局对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由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制定改造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哈拉布拉镇要积极组织居民参与,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各管线产权单位依据产权属性为老旧小区管线改造的主体责任单位。

(三)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由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配合,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归口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旧改办”)实行专账管理。县旧改办要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充分整合公共部分的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四)注重长效,治管并举。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整合相邻、分散小区与老旧小区联动改造。

(二)改造内容。18个老旧小区内排水管网,供水管网,热力管网,小区道路,亮化,绿化及附属设施,无障碍设施;小区围墙及便民设施,垃圾分类设施,外墙节能改造,外立面改造,小区值班室建设,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庄  重       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海江       住建局局长

        陈兆连       发改委主任

        熊丛来       财政局局长

        王延江       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新华       审计局局长

       叶尔兰       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克清       文体广旅局局长

孙君正       中国电信裕民分公司总经理

张  波       中国移动裕民县分公司总经理

李  欣       中国联通裕民分公司总经理

张  甲       邮储银行行长

马  杰       国网供电公司裕民分公司经理

朱玛别克     哈拉布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海江兼任,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住建局:负责牵头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编制年度改造计划,明确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工作思路、实施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县年度计划。

发改委:负责将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保障安居工程配套设施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

 财政局: 负责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协助争取老旧小区中央补助资金,统筹全县部门涉及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用于改造。

 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有关规划、土地的支持政策措施;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工作,做好调整片区控制详细规划和修改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文体广旅局:负责统筹本部门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涉改小区的全民健身设施,以及整合有线电视线路地埋工作。

 供电、供水、天然气、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单位:负责支持和配合做好涉改小区的电、水、气、通信、邮政设施(快递投递)等改造工作。

 哈拉布拉镇: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摸底,宣传动员居民主动参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六、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居民合理共担机制。

(一)财政预算安排。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和验收考评结果,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居民在外墙保温施工前自行更换室外窗户,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小区改造工作。

七、强化督查考核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城市有机更新考核,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定期指导、联合督查、定期通报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