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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7 23:00:20 浏览次数:6812
裕政办发〔2019〕57号
各乡镇(场)政府(管委会),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发[2019]2号)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
此次农民工劳动合同开展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由司法局牵头,人社局、住建局、商工局、市监局、总工会、妇联、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按照行业、领域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筑工程组,由住建局具体落实;工业企业组,由商工局具体落实;具体餐饮住宿,由市监局具体落实;经济综合体组,由农经局具体落实;物流快递组,由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落实。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如工业企业、经济组织、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物流快递行业等。各普查组检查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约率、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最低工资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及建设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二要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各组具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检查方案和实施计划,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各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
四要做好相关材料移交和专项工作总结。分组检查的5个组(建筑工程组、工业企业组、餐饮住宿组、经济综合体组、物流快递组)要对所检查的企业逐一列出“招用农民工” 花名册,以及农民工劳动合同复印件、普查报告等书面材料,于5月16日移交司法局。司法局牵头组织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于5月18日前完成对所有农民工劳动合的体检工作,并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县政府。
裕民县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抄送:政府县长、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