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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3 13:07:02 浏览次数:74057
裕政办发〔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49号文、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新水办〔2020〕56号文件内容要求,现成立裕民县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尔肯 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陶致强 水利局局长
陈兆连 发改委主任
熊丛来 财政局局长
王延江 自然资源局局长
席述宇 农业农村局局长
迪力木拉提 畜牧兽医局局长
倪崇卫 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海江 住建局局长
沙亚提 哈拉布拉镇镇长
奥旦别克 吉也克镇镇长
叶尔波力 新地乡乡长
米尔曼 哈拉布拉乡乡长
刘海英 江格斯乡乡长
努尔加娜提 阿勒腾也木勒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致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延江兼任,依据划界确权工作要求协调相关单位、乡镇积极配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2021年6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真正做到依法划界、依法确权,保障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并发挥效益,确保社会稳定发展。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抄送:政府县长、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