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人民政府 裕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有效
  • 题: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 内容概述: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2-09 13:38:34   浏览次数:3644   

 

202322日)

 

202322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古丽巴尔青主持召开政府2023次常务研究有关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了商工信局呈报的《关于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政府消费劵发放活动的请示》(裕商工信字〔20231号)

会议原则通过商工信局提交的《关于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政府消费劵发放活动的请示》,由商工信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看守所迁建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31号)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看守所迁建项目供地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看守所二期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32号)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看守所二期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边境管控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33号)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边境管控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拘留所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34号)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拘留所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水利局呈报的《关于对2023年裕民县各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请示》(裕水字〔20236号)    

会议原则通过水利局提交的《关于对2023年裕民县各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请示》,由水利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水利局呈报的《关于申请执行裕民县地下水用水定额的请示》(裕水字〔20238号)    

会议原则通过水利局提交的《关于申请执行裕民县地下水用水定额的请示》,由水利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研究审议了教科局呈报的《关于成立裕民县第三幼儿园机构的请示》(裕教科〔20232号)

会议原则通过教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裕民县第三幼儿园机构的请示》,由教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九、研究审议了教科局呈报的《关于成立裕民县第三小学机构的请示》(裕教科〔20233号)

会议原则通过教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裕民县第三小学机构的请示》,由教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十、研究审议了商工信局呈报的《关于报送〈裕民县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请示》(裕商工信字〔20233号)

会议原则通过商工信局提交的《关于报送〈裕民县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请示》,由商工信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审议了整改办呈报的《关于呈报印发〈裕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请示》(裕整改办字〔20231号)

会议原则通过整改办提交的《关于呈报印发〈裕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请示》,结合研究讨论情况,由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十二、研究审议了整改办呈报的《关于呈报印发〈关于调整裕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请示》(裕整改办字〔20232号)

会议原则通过整改办提交的《关于呈报印发《关于调整裕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请示》,结合研究讨论情况,由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十三、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国家电投塔城丁香变15万千瓦、铁列克提10万千瓦储能及配套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占用草原权属证明的请示》裕自然资字〔20235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国家电投塔城丁香变15万千瓦、铁列克提10万千瓦储能及配套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占用草原权属证明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参加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查东升,政府副县长顾宗明、黄战涛、陈新涛、加林,政府办公室主任夏力哈尔。

列席人员:商工信局朱林,自然资源局王雪莲,水利局李庆武,教科局巴合提古丽,财政局薛靓靓,农业农村局席述宇,发改委陈兆连,司法局张海良,纪委监委加拿尔别克,民政局李馈林,人社局木合塔尔,住建局唐勇,交通运输局巴哈提汗,文体广旅局白兰兰,卫健委高学荣,退役军人事务局杨建国,应急管理局王玉,审计局王新华,市监局马秀纯,统计局侯健,医保局木拉提,乡村振兴局玛合帕丽,畜牧兽医局董天军,生态环境局叶尔兰。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