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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2 11:12:34 浏览次数:10796
(2022年12月22日)
2022年12月22日,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古丽巴尔青主持召开政府2022年第十八次常务会,研究有关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了司法局呈报的《关于下发<裕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请示》
会议原则通过司法局提交的《关于下发<裕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请示》,由司法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二、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平安汽车商贸城建设项目土地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字〔2022〕113号)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平安汽车商贸城建设项目土地供地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一是要加大土地供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二是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三、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巴尔鲁克山国有林管理局经营性资产(羊)进行处置的请示》(裕自然资字〔2022〕116号)
会议原则通过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巴尔鲁克山国有林管理局经营性资产(羊)进行处置的请示》,由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公开、公正、公平的做好资产移交各项工作。
四、研究审议了农业农村局呈报的《关于印发<裕民县区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的报告》(裕农业农村字〔2022〕6号)
会议原则通过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印发<裕民县区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的报告》,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
五、研究审议了农业农村局呈报的关于印发《裕民县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方案》的请示(裕农业农村字〔2022〕64号)
会议原则通过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印发《裕民县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方案》的请示,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
六、研究审议了农业农村局呈报的《关于印发<裕民县农副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请示》(裕农业农村字〔2022〕63号)
会议原则通过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印发<裕民县农副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请示》,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
七 、研究审议了农业农村局呈报的《关于印发<裕民县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裕农业农村字〔2022〕62号)
会议原则通过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印发<裕民县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
参加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查东升,政府副县长顾宗明、黄战涛、侯治国、杨彩霞,政府办公室主任夏力哈尔。
列席人员:财政局薛靓靓,自然资源局王雪莲,农业农村局席述宇,发改委陈兆连,司法局张海良,纪委监委海拉提。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