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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1 17:34:18 浏览次数:32135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12月19日)
2021年12月19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和决定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吉也克镇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1〕29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吉也克镇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二、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2021〕-10号宗地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1〕30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2021〕-10号宗地供地的请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三、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2021〕-11号宗地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1〕31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2021〕-11号宗地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四、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公益性公墓改造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1〕32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公益性公墓改造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五、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兴裕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的请示》(裕财字〔2021〕87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兴裕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的请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统计指标基础知识。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是要加强学习。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等落到实处。三是要夯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压紧压实统计工作责任,严把数据审核上报关,保障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安排部署了当前重点工作
参加人员: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查东升,政府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书记、局长宿召磊,政府副县长郭秀花,政府办公室主任夏力哈尔,发改委书记李金翠,财政局局长薛靓靓,自然资源局局长王延江。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