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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30 17:32:20 浏览次数:31974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11月26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和决定了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了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哈萨克族民俗风情村落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裕自然资供字〔2021〕20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呈报的《关于对裕民县哈萨克族民俗风情村落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二、研究审议了财政局呈报的《2021年动用预备费的请示》(裕财字〔2021〕79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财政局呈报的《2021年动用预备费的请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法律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三、专题听取了裕民县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我们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科学统筹谋划,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把握重点,高质量完成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工作;二是要加快建设进度,乡村振兴局及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刻分析研究影响资金项目进度慢的原因,加强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三是各牵头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握资金拨付节点,提前准备资金拨付手续,快推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监管指导服务工作;五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倒排工期计划,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提前谋划建好2022年项目库。
会议确定,按照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考核“在12月底前中央衔接资金要全部完成支出,结转结余率达到0%”要求,为了确保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后,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持续做好后期质量、维护等工作,由县财政局与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四、传达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持续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把粮食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内,及时补齐短板,切实把粮食安全落到制度机制上、具体的地块、日常工作中,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要营造节约粮食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综合施策系统解决好粮食浪费问题,形成全社会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会议强调,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精神实质,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粮食质量安全和粮食储备等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粮食储备监督管理,助力农民增收出实招、办实事。要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耕地质量,为农业增产增收打下基础,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性。
参加人员: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叶尔波拉提,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查东升,政府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书记、局长宿召磊,政府副县长庄重,政府副县长郭秀花,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夏力哈尔,政府党组成员、卫健委党组书记刘妮,发改委主任陈兆连,财政局局长薛靓靓,纪委监委第二派驻巡查组组长加拿尔别克,自然资源局局长王延江,乡村振兴局局长唐勇。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