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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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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裕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内容概述: 裕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裕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01 10:41:41   浏览次数:90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裕民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裕民县(以下简称本机关)编制了《裕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以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裕民县政府网上查阅。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裕民县政府信息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裕民县政府网http://www.xjym.gov.cn/ 上公开,同时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公示屏、新闻发布会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裕民县信息化中心

办公地址:裕民县委楼三楼

联系电话:0901-6526114

电子邮箱:ymxxxhzx@163.com,

传真号码:0901-6526114

通信地址:裕民县裕民县信息化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834800。

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30-13:30、16:00——20: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0:00-14:00,16:00-19:30。   

  五、获取方式

  凡属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裕民县政府网查阅;

  2.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

  3.到裕民县档案馆查阅;

  4.到裕民县图书馆查阅;

  六、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提出申请:本机关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裕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裕民县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裕民县政府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裕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